稳定目标责任书 为仔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为全矿改革进展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矿党委特与各单位党支部(总支)、科室签订*稳定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单位党支部(总支)书记、科(区)长 二、责任目标 (一)稳定工作目标 1、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履行“一岗两责”,遏制集体上访,降低重复上访,减少越级上访,杜绝到省进京上访及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力争做到“三无”
2、对“*”练习者、“有关方面人员”和信访老户等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不失控,不漏管
3、确保生产要害部位、重点防火目标、物资财会重地不出现问题,杜绝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4、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不准迟报、误报、漏报、瞒报各类信息,重大动态要做到随时逐级报告、跟踪续报
5、上级及矿一系列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要做到“治安无案件、群众无上访”,确保稳定
(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 1、严格遵守《廉政准则》、集团公司“十二个禁止”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2、仔细贯彻落实矿党委、矿行政关于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收受礼品登记、制止奢侈浪费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本人和家属杜绝违法违纪问题
3、严格执行科(区)务公开制度,对经济分配、招工、分房、调资等职工群众关怀的热点问题,及时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满意率达 90%以上
4、机关科室热情为基层服务,无吃拿卡要现象,基层单位满意票率达 90%以上
5、本单位、部门杜绝违法违纪案件
三、责任考核 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根据矿关于信访目标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及维护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和风险抵押奖罚的规定等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结合年度班子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一并进行
四、奖惩 实行*稳定保证金制
设支部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缴纳1000 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