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压缩机的安全操作章程1. 固定式空压机必须安装稳固,基础耍符合设计法律规范和要求。移动式空压机停妥后,应将轮胎用三角木对称楔紧或用枕木将机架垫起,使轮胎悬空,并要求保持水平。2. 移动式空压机在抢运前,应首先检查行走装置的坚固、润滑等情况,施行时一般不超过 20 公里/时,转弯时应降速。3. 空压机作业前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启动。4. 空压机正常运转后,要常常注意各种仪表读数,应当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要求。5. 空压机运转时,司机应尽量避开在排气阀附近停留,禁止在运转的情况下以高压气吹机体尘垢,更不准以压缩气吹入。6. 运转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工作。7. 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8. 空压机禁止在自动保护、调节、安全设备不健全的情况下牵强作业;运转如断电时,应使电器恢复到启动位置,待来电时重新启动电动机。9. 空压机作业时,禁止在赌气缸上及其附近烧焊或进行其他加热作业。10.停机时,应该先卸去负荷,然后在空运转情况下,离开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11.停机后,关闭冷却水进水阀门,打开排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