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式电炉操作章程1 目的保证试验物品灼烧过程的操作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测定粉煤灰的烧失量试验
3 引用标准《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4 操作章程4
1 通电前,先检查电炉的电气性能,并应当注意是否有断路或漏电现象
2 正确称取试验物品
打开炉门,用铁钳将钳埚放入炉内,将盖斜置于钳埚上,关上炉门
3 接通电源,启动开关,电炉开始升温,指示灯显示绿色
设定温度,根据相关规定时间灼烧,灼烧结束将试样放入干燥器皿中冷却至室温,称量
反复灼烧,直至恒重
4 试验结束,切断电源
5 做好落手清工作
6 记录《测量设备使用记录》
5 维修与保养5
1 日常保养工作由检测人员负责
2 应确保使用时无导电尘埃、爆炸性气体及严重破坏电子元件、金属、绝缘材料的腐蚀性气体
3 定期检查接线头、指示仪指针运作情况
4 应常常清除炉膛内的氧化物
5 日常维修由公司机修工负责
大修可委托生产厂进行,大修后必须重新进行鉴定
6 安全章程规定6
1 电炉内禁止放入易燃易爆物品
2 放、取试验物品时应戴上防护手套
3 使用时不可超过极限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