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严格防范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项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部门的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
引用文件《严格防范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 68 号令GB12025-05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52025-0510 《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4
1 成立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主任、部门主管为小组成员,明确防雷安全主要责任人和各自的责任
2 主要负责人组织撰写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3 安全主任负责撰写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本制度的具体实施、落实
1 防雷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2)安全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的防雷装置、设施的检查维护,并仔细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假如发现防雷装置、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3)在防雷装置、设施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主动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4)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贯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防雷装置、设施的安装、维护管理1)厂区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当符合 GB50057 的有关规定
2)生产区域避雷设施,应根据《电气安全监督技术法律规范(摘编)》进行设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制作、安装,并经防雷检测单位验收,达到安全要求,方可投入试用
3)防雷系统由设备部联系上级主管专业部门进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