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标准,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当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依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
3、 总体要求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4、 职责内容(1) 基建部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a 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的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b 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含有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的论证内容;c 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含有安全、环保、消防及职业卫生设施所需投资计划;d 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验收专项报告,组织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 安全办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及检查
其职责为:a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及承担建设项目的单位 “三同时”的执行情况;b 依据建设项目的需求,配合基建部完成公司负责项目前期的预评价工作;c 违反“三同时”规定的建设单位及承担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应当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d 参加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及三查四定工作;e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台帐
5、 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之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讨论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3)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