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史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和医学技术方法,对企(事)业单位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
职业卫生监督是国家行政监督的一部分,是保证职业卫生和职业病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
我国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并聘任卫生监督员完成具体工作
在现代社会管理活动当中,监督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管理工作,但需要在监督的同时,给预技术指导
职业卫生监督按其性质分为预防性卫生监督和持续性卫生监督
两者关系密切,但各有独立的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一)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1.定义、目的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和续建厂矿、企业的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所进行的卫生监督
其目的在于保证投产后的劳动环境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2.监督过程、依据监督过程是依据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办法、条例及卫生标准等,运用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及其它学科知识、通过对设计图纸、计算资料、文字说明的审核,并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对所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卫生监督结论
审查工作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和卫生部颁布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法律规范》(1994)的要求进行
并贯穿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讨论、设计、施工至竣工的全过程当中
3.监督内容(1)可行性讨论阶段 审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讨论报告,掌握建设项目的概况、卫生特征、拟实行的防护措施等
审查厂址选择是否合理,有害因素是否影响居民和其他企业,不同卫生特征的企业,应避开互相干扰
(2)设计阶段 审查建设项目的设计说明书及图纸,尤其是工业卫生专业篇
工艺过程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影响范围及程度,防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厂房、设备的布置是否合理,有关生活、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