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现场检查制度一、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现场检查工作,更好地履行职业危害监察的职能,特制定本项制度。 二、现场检查工作管理制度包括三方面:现场检查工作管理,职业防治设施停运检测、修理的请求、报告及批复管理及工作档案管理。 三、现场检查工作管理 现场检查的内容:1、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运转情况进行检查;2、现场警示标语情况;3、应急救援设施完好情况;4、通讯报警装置运转情况;5、员工个人劳保用品使用情况;6、各职能部门、生产区队执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情况。 四、现场检查的人员及时间1、矿领导牵头组织,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成员参加,每季度进行检查 1 次。2、职业危害防治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组织检查 1 次。3、专业科室、区队负责人,对本专业、本区队作业范围每周检查1 次。 五、现场检查要求:1、职业防治科要制定各项目检查内容表,检查时对比项目逐个检查。2、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写明违章事实,履行告知制度;3、检查要全面,无死角。包括粉尘、噪声、热害、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因素检查。4、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发现的安全隐患可直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各作业区接到整改通知书要仔细整改,实行措施消除安全隐患。5、检查的每一个作业场所,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次检查登记的问题进行复查。6、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等由职业防治科整理成台账,留底存档。7、检查出的隐患必须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仔细做好跟踪考核,确保隐患及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