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副校长合同一、甲方甲方为 XXXXXXXX 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地址位于 XXXXX。二、乙方乙方为 XXXXX,身份证号码为 XXXXXXXXXXXXX,现住址为XXXXX(以下简称“副校长”)。三、合同内容1.副校长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履行副校长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利益;2.任职期为 XX 年,自 X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 XXXX 年 XX 月XX 日止;3.副校长的基本薪酬为 XXXX 元/月;4.学校将每年按劳动法规定为副校长缴纳社会保险费;5.副校长应履行承诺,不泄露学校机密信息;6.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不得解除合同;7.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并签署续签协议。四、终止合同1.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2.在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毋须提前通知即可解除合同;3.任一方在书面通知提前 XX 天之内,理由充分合理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五、协议变更1.协议双方可以在履行期间,协商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2.协商变更达成后,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仍然是本合同的有效部分。六、争议解决1.在本合同期间,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给 XXXX 校外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相关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七、合同解释本合同的解释和解释权归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则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八、合同签署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各项条款符合双方意愿,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具有合法、有效的法律意义。甲方(盖章):XXX 学校(签名):乙方(签名):XXXXX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