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将“安全第一”当幌子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任何单位都必须仔细严格执行
但是,有些单位确把“安全第一”当作执行的幌子,安全第一的标语张贴不少,大会、小会也都讲,看起来确实把安全第一放在第一位,但是在安全检查中却发现,根本不是象会上讲的那样,而是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即“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关键时丢掉”,由此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作者认为,安全第一不是一句空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实实在在,认仔细真去落实,不能把“安全第一”作为幌子
为此,落实“安全第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首先,作为单位的一把手或法人代表,要仔细履行自己的责任,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进展的理念,尤其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六项职责
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解决安全生产上积蓄的问题,落实责任制
从当前发生的安全事故看,很多原因是和一把手或法人有关,他们没有把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实到实处,只重视不落实,有的为安全检查过关而弄虚作假,有的无证开采,有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超”的问题、有的随意缩短建设工期,有的安全投入欠账较多等等,有意识的违规违章指挥,导致事故的发生
安全不能靠说唱,落实责任是保障
其次,作为安全生产管理者,要仔细履行管理的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制度,深化现场解决涉及安全方面问题,注重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
安全生产的管理者,关键在于管,怎么管
说白了就是要想办法,制定切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防治安全事故的发生的有效措施
有些管理者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制度、操作章程,购置和制定的都不少,往往在执行中打折扣,不严厉,不彻底,留下隐患,最后导致事故的发生
每次事故的发生后,分析事故的原因,其实都离不开管理的责任,归根到底就是管理者没尽到自己的责任,虽然安全工作布置了,但是具体落实的如何,责任到谁就不是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