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式类型起重机安全操作章程葫芦式起重机具备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的特点,以地面操作为主,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地操有关操作管理:一、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二、不得将吊载的物体从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三、不得侧向斜吊
四、不得利用起升限位置作起升停车使用
五、不得在正常作业中常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六、不得在吊载中调正制动器
七、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测、修理与维护
八、当吊载的物体有剧烈振动时,不得进行起吊与运转作业
九、不得在吊载的物体重量不清的情况下进行起吊,如吊拔埋置物或斜拉作业
十、不允许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十一、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与操作情况下作业;十二、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加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十三、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十四、注意在吊载作业中,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止出现冲撞事故
十五、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十六、不得在狭窄的场所和吊载物易倾倒的情况下,盲目操作
十七、在作业中应当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十八、确认操作地点处于最佳方位后再进行操作
十九、确认起重机上按扭标记后才能进行操作
二十、确认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他物体后,方可启动按扭
二十一、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当及时与维修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二十二、被吊物接近起重机额定载荷时,应该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进行正常的起升吊运
二十三、当被吊重物降至距地面 300mm 处时,应停车确认其安全后再下降
二十四、未装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保持钢丝绳滚轮上有两圈以上钢丝绳
二十五、进行重物的翻转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员时,再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