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电容器防火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采纳内部都有熔丝保护的高、低压电容器,无熔丝保护的应实行分组熔丝保护;双 Y 形接线的零序电流平衡保护;双 D 接线的用横差保护;单 D 接线的用零序电流保护。(2)采纳优质节能型新产品(如 BCMJ 与 BGMJ 系列)。其介质损耗低、寿命长、可靠性高;有自愈性能,内部元件击穿时能自动恢复绝缘;内部有防爆装置且采纳阻燃外壳。(3)加强对电容器的运转监视,定期巡检检查。有人值班的变电所,至少每班 1 次;无人值班的,至少每周 1 到 2 次。注意电压、电流和环境温度;监听噪声及异常气味;观察套管有无污损闪络痕迹及异常火花;检查有无漏油和鼓肚现象。(4)对补偿器一般有下述规定:① 应在额定电流下运转(必要时允许超过 1.3 倍);② 应在不超过 1.05 倍额定电压下运转,在 1.1 倍额定电压下只允许连续运转 4h;③ 电容器室环境温度应在-25℃~+40℃且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值;④ 禁止电容器组在带电荷情况下再次合闸,刚退出运转后至少应放电 3min,方可再次合闸;⑤ 搬运时严禁搬动电容器的瓷套管。(5)电容器室应使用耐火材料建筑。额定电压为 1kV 以上时,不低于 2 级;额定电压为 1kV 及以下时,不低于 3 级(6)电容器室要定期清扫,并保持良好的通风,附近应设有沙箱、四氯化碳等灭火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