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1.重要生产设备和特种动能设备: (1)安装必须要有设计有策略,有方案并经矿机电总工程师审批,安装部门应当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与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2)安装调试过程当中必须要有质量检查员(或技术人员)做好现场原始数据的详细记录,以便汇总成正式安装调试资料供验收后留底存档。 (3)设备安装竣工后,由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安装部门、使用部门及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空载、半载、全负荷试运转来通过全面验收,发现问题当场处理不好的以书面记录限期处理,直至使用单位满意,在安装、调试验收凭据上签字确认后方能正式移交生产。2.一般生产设备: (1)凡一般机电设备的安装,必须要有设计有策略,有方案,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安装单位到安装地点开现场会,介绍现场具体的情况。 (2)为了进一步保证安装工程按期按质完工,对安装场所、峒室、巷道运输条件必须首先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安装施工要求的方可进行设备的安装。 (3)安装部门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设计要求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调试。 (4)安装调试完毕,必须进行空载、半载和全负荷试运转,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安装、使用及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之后方能交使用单位正式使用,并办好正式移交生产手续。(5)一般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移交生产后由机电部门和使用单位及时建立图牌板、卡片和各种规章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