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部副主任岗位法律规范1 主要职责1.1 在主任领导下,负责质量部的全面质检工作,制订本部的工作计划,负责监督实施“三检制”,指导督促本部人员仔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2 贯彻实施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做好质量宣贯教育和监督指导工作。熟练掌握并运用有关的施工技术标准、规程、法律规范。1.3 负责经理部的 TQC 工作,制订年度 TQC 工作计划,指导 TQC 小组活动,总结推广 TQC 成果。1.4 做好质量总结,督促指导本部及各队的技术人员做好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1.5 负责做好竣工验收工作。1.6 协助主任对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埋、统计工作,拟定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埋意见。1.7 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2.任职条件2.1 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2.1.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备一定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实事求是。2.1.2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一丝不苟,严格管理。有高度的责任感,有实事求是的态度,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2.2 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2.2.1 具备大专文化程度和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2.2.2 所学专业为水工或水电专业2.3 专业知识2.3.1 精通水电施工管理,掌握水电施工工艺流程和操作法律规范。2.3.2 全面、系统、深化地掌握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知识,了解水电施工基本知识。2.3.3 了解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的政策法规、条例。熟悉掌握ISO9001 质量体系管理及解决实际工作问题。2.4 实际工作能力2.4.1 能深刻理解领悟并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及上级发布的科学技术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了解有关水电工程施工技术的新理论、新方法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去。2.4.2 对施工过程当中出现质量问题能进行正确的分析和论证,及时提出切合实际的处理方案和措施,并能实行相应措施改善和提高质量工作水平。2.4.3 具备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了解同行业的概况,善于学习新的先进经验,能有效地对员工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宣贯教育。2.4.4 能制定全面质量管理的制度,能写出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埋意见报领导审批。2.4.5 具备应用现代化办公设备的能力。2.5 工作经历 从事水电施工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