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综合管理制度1、车间员工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鞋, 违者罚款。2、车间严格根据生产工艺单生产,车间依据人员和设备情况,组织生产, 员工必须积极服从安排。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有权利进行拒绝生产,并报告生产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受到处罚。4、员工在生产过程当中应当严格根据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仔细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5、对领用的原辅材料性能、半成品的情况进行管理并作仔细好记录,以确保产品质量达标。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干净、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人次处以 50 元罚款。7、车间生产所剩的余料将由专职专岗人员运出车间,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理,未能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对车间处以 250 元罚款。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别工作岗位应当遵守特别保密和安全章程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以 50 元罚款。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以 50 元罚款。10、禁止将未成年子女带到车间,或对未成年子女视而不见,违者每次处以车间 250 元的罚款11、车间员工必须积极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者每次处以 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 250 元罚款并给予停岗处理。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处理。13.车间内的文明卫生不达要求的,将给予一定的罚款。14.车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车间主任、班组长一律给予经济处罚。15.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纳入日常管理范围予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