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旗劳务合同本合同由甲方(劳务派遣公司)和乙方(受派遣人员)订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 合同目的和范围1
甲方同意将乙方派遣至合法合规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执行劳务派遣合同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
本合同仅涉及乙方和甲方,不涉及乙方与被派遣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支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2)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乙方的权益;(4)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5)承担因乙方工作所发生的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合同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务;(2)遵守甲方所在劳务派遣公司的规定和各项劳动纪律;(3)维护甲方和被派遣单位的利益,不泄漏机密信息;(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5)不依据本合同向甲方和被派遣单位索取社保或其他补偿
第三条 工资和保险1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
工资标准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每个月的 15 日前支付乙方
甲方应根据实际派遣时间,向乙方支付具体补贴或津贴;第四条 机密保密1
因工作需要乙方获得的被派遣公司和甲方的业务、技术、管理信息等非公开资料,未经甲方、被派遣公司同意,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
乙方离职后,应妥善保留有关公司及该岗位机密的知识和信息,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五条 离职1
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乙方无故不现场出勤或者连续七天以上不上班,经甲方通知并扣发工资仍不执行的;(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义务未纠正的;(3)乙方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实行刑事强制措施或者判刑的;(4)乙方的工作无法胜任,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乙方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5)乙方由医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