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分公司氧气瓶、乙块瓶使用管理制度氧气瓶,乙块瓶使用管理制度,是运输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法律规范、管理、指导、强制、氧气瓶,乙块瓶使用规定制订、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来法律规范单位自身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起单位内部比较完善的气瓶安全管理使用机制。 一、氧气,乙块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必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性是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那么氧气瓶、乙块瓶就必须分库存放。 三、氧气瓶,乙块瓶入库前应经过安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氧气瓶、乙块瓶应当分垛储存,每垛堆放面积不宜过大,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安全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氧气瓶,乙块瓶应根据安全操作章程出入库,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允许随意入内。 六、氧气瓶,乙块瓶的阀、表、防护帽、缓冲胶圈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阀门的扳手上均不得沾染油脂。 七、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易爆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严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调运氧气瓶和乙炔瓶。 八、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氧气瓶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氧气瓶和乙炔瓶存储和使用时间隔距离不得小于 5 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 10 米。 十、氧气瓶和乙炔瓶领用发放必须空瓶换重瓶;存放使用场所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要求实行防火防爆措施,并仔细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