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副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第 1 条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地揭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促进我矿持续、稳定、健康进展和有利社会的稳定,确保本矿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签定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第 2 条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进展”的理念,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矿井通风与安全》的有关规定要求,搞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第 3 条 全年安全考核指标: 第一款 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较大非人身事故;地面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性质严重的非人身事故,实现安全年; 第二款 “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为零; 第三款 有毒有害气体、通风设施等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查率达 100%; 第四款 隐患整改合格率达 100%; 第五款 措施执行率达 100%;第 4 条 在矿井总工程师的带领下紧密围绕矿井通风安全开展工作,本着为企业负责、为矿井安全工作负责、为总工程师负责、为本职工作负责、为全矿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思想为总体的工作思路。第 5 条 定期或不定期对“一通三防”灾害隐患事故进行分析,配合协助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制定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并落实实施到位。第 6 条 对“一通三防”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带领瓦检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一通三防”检查巡检和维护并每班安排瓦检员对井下进行现场管理,检查地点和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通风设施安装维护到位。第 7 条 协助和配合矿领导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自查,对查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登记上报矿领导,并及时落实整改完善合格。第 8 条 在现场管理中,严格制止“四违”(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责行为),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立即停电、撤人实行措施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第 9 条 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第 10 条 对检查仪器、仪表定期效检,严禁超检使用。第 11 条 瓦斯台帐、日报、检查记录手册和牌板必须按时认真认真填写法律规范,数据一致,每班不得漏检、假检。第 12 条 按时参加矿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并对“一通三防”工作、作出全面汇报。第 13 条 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责任心,不断提高个人业务技术能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