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副科长岗位工作标准一、岗位标准1、具备煤炭院校通风安全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2、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2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3、取得安全管理员 B 类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二、工作标准1、负责领导矿井通风工程的施工、局扇安装和通风系统的维护、管理工程,保证通风系统及其设施的完整;2、贯彻、检查有关本专业的规程、措施、制度和质量标准化的执行情况,并实行相应措施,坚决落实;3、组织通风队长(班长)按时完成通风系统工程,及时构成通风系统,负责通风日常管理,确保各工作面风量不低于计划分配要求;4、定期深化检查局部通风密闭和盲巷管理,常常掌握各工作面通风系统、风量、瓦斯和各采空区的有害气味与温度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或汇报;5、掌握各生产队组工作面的地质、瓦斯情况,仔细贯彻执行防治瓦斯的安全 技术措施;6、搞好安全活动和通风专业的安全和质量工作,负责管好井下特别仓库。7、负责改善通风现场的施工指挥工作;8、负责组织巷道的瓦斯排放、巷道贯穿工作,并检查排放瓦斯、贯穿中作业措施的贯彻情况;9、负责组织矿井发生瓦斯、火、水等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