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操作的要求一、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 二、工作之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经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三、锅炉启动时必须先手动吹扫两次,一清扫炉内未完全燃烧的气体。 四、锅炉正常运转中,必须保持中水位(60-70%左右),不烧低水位和满水。 五、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表,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假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则应停炉检测、修理,假如发现水位表有浑浊现象,快速冲洗一次,如水位还不清楚立即停炉修复。 六、司炉人员应每周作一次手动放汽试验,每三月一次自动排气试验,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门的灵敏可靠。 七、锅炉运转中,锅炉压力控制在≤0.6MPa 范围以内。 八、锅炉在运转中,严禁在锅炉本体、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在锅炉运转中假如发现有泄漏,立即停炉检测、修理。 九、在发生停电事故时,先关闭出气阀门后,时刻关注水位。 十、正常运转时按停机后手动吹扫一次,假如是长期停运即停产时,应该先确定水位后,再关闭电源。 十一、发生紧急事故时应当及时上报领导并实行相应的措施,比如烧干锅、泄漏事故等。假如发现水位计中无水位显示,立即进行“叫水”试验推断是否严重缺水。假如为少量缺水,可马上进行手动补水,假如是严重缺水,立即关闭水泵出水阀及电源,让锅炉自然冷却后,再进行故障的排除。 十二、根据《锅炉班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接班人提前 20分钟到达锅炉房,如接班人迟到或缺勤,交接人向领导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去。 十三、锅炉软化水质应 常常化验,根据化验结果配比用药量或者对软水设备进行调整,保证水质达到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