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科长承诺书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之际,我们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营造“科学进展、安全进展”的浓厚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持续进展。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下述几点:1、自觉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2、保证井下探放水严禁违规作业和探放水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措施落实到位。 做好防治水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始终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优化探放水设计,制定和实施探放水的措施。 负责对周边小窑和老空区的水情水患进行调查,依照《煤矿安全规程》严格保留各类保安煤柱,严禁开采放隔水煤柱。6、工作中不进行违规违章指挥,为实现企业安全奋斗目标,保证安全零事故,身边无“三违”。7、负责防治水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配足配齐专业人员、专职队伍、专用探放水设备。8、落实 8 小时井下带班制度,与工人同上同下。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总工程师(签字): 承诺人(签字):2025 年 月 日 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