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保护技术交底单位工程名称交底时间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防雷保护交底人交底内容:1、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 20 米及以上的烟囱、水塔,安装在施工现场的塔吊、龙门架、人货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及脚手架,均应装设防雷保护和重复接地装置。2、塔吊、人货梯、龙门架等的防雷接地引下线及大型机械设备的防雷接地,均应当直接引至建筑物的联合接地模块。3、塔吊、人货梯等的避雷引下线,采纳不少于 35mm2 的 BVR 绿/黄双色线。4、塔吊、人货梯等的避雷针应高出塔尖 2 米以上,其根部不少于φ14 圆钢,顶部应磨尖。5、落地式脚手架高于 20 米时,在建筑物四角脚手架管上焊接接地螺栓,采纳 BVR35mm2 绿/黄双色与建筑物永久性的接地模块相连接。6、悬挑式脚手架在离地高于 20 米后,在每一挑底部均应在建筑物四周脚手架钢管上焊接接地螺栓,采纳 BVR35mm2 绿/黄双色与建筑物柱内作避雷引下线的柱筋相连接。7、防雷保护的接地装置,如需单独采纳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30 欧姆。8、防雷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按制度规定时间检测。施工场地负责人签名被交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