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瓦斯监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表表 AQ—C11—1编号工程名称南杨线洪汤隧道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 XXXX 有限公司作业单位交底部位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一、交底内容:1、隧道瓦斯监测安全技术交底二、安全要求:1、对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制订并实施相应的瓦斯检测制度(炮前炮后检测制度)。2、隧道内一般地段瓦斯浓度不宜超过 0.5%,否则应加强通风和检测;在隧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1%,当检查超过此浓度时,应当立即停止钻眼放炮;当浓度超过 1.5%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撤出所有的人员,切断电源,停止电动机运转或开启电器开关,待实行措施处理后进行再次检查,确认安全之后方可施工。3、实行每日巡检检测。检测频率每天不少于检查两次,瓦斯浓度的测定应在隧道风流的上部。4、对瓦斯检测仪器、装置要持续性检查和校准,确保其精准和有效性。5、加强对洞内死角,尤其是隧道上部、坍塌洞穴、避人(车)洞等各个凹陷处通风不良、瓦斯易积聚的地点,严格进行浓度检测,如瓦斯浓度超过 2%以上时,应当立即实行局部加强通风措施进行处理。6、瓦斯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瓦斯的详细记录。7、检测人员提前掌握洞内瓦斯的进展动态,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向队长、技术负责人提出实行措施处理的建议。针对性交底:交底人姓名职务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负责人职务接受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