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为了便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检查时每发现一人未带工作卡罚款 5 元
2、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配戴安全帽的将给予罚款:一般施工人员每人次 5 元,管理人员每人次 50 元
3、对于高处、悬空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每发现一处不根据相关规定的罚款 50 元
4、施工现场配电箱必须要使用铁制标准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若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每处罚款 50 元
5、配电箱内的保险丝不得以大代小,更不得用铝、铜、铁丝代用,发现一处罚款 50 元
6、施工现场人员不准穿拖鞋,违者罚款每人次 5 元
7、手持电动工具(电锤、电钻、打夯机、水磨石机、振动棒)必须要使用高灵敏度漏电保护器(15mA/0
1s),发现一处未使用,罚款 50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纳 TN-S 接零保护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做到三相五线制,若未实行的罚款 200 元,并应在限期内根据相关规定整改
9、施工电梯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架设与防护,必须与工程主体结构部位连接牢固,并设上下限位装置、超载限制器、防坠落装置和楼层停靠保险,进料口、卸料平台严密防护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门,未能按上述规定防护的每处罚款 200 元
10、氧气、乙炔瓶在阳光下爆晒或两者间距不合要求、距明火不足 10 米的罚款 50 元
11、在同时使用电气焊时,子线、地线,气绳之间无隔离保护措施的罚款 50 元
12、各施工施工场地必须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工作,经检查未做好防护的每处将给予 50 元的罚款
13、各施工场地现场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挂设安全网,若挂设不严或未挂设的罚款 200 元
14、木工机具(平刨、电锯)、钢筋机械、卷扬机等机械设备必须要有防护措施,检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