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动凿岩机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一、风动凿岩机的使用条件:风压宜为 0.5~0.6Mpa,风压不得小于 0.4Mpa;水压应当符合要求;压缩空气应干燥;水应用洁净的软水。 二、使用之前,应检查风、水管,不得有漏水、漏气现象,并应采纳压缩空气吹出风管内的水分和杂物。 三、使用之前,应向自动注油器注入润滑油,不得无油作业。 四、将钎尾插入凿岩机机头,用手顺时针应能够转动钎子,如有卡塞现象,应排除后开钻。 五、开钻前,应检查作业面,周围石质应无松动,场地应清理洁净,不得遗留瞎炮。 六、在深坑、沟槽、井巷、隧道、洞室施工时,应根据地质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等安全措施,并应当随时检查及严格防范冒顶塌方。 七、严禁在废炮眼上钻孔和骑马式操作,钻孔时,钻杆与钻孔中心线应当保持一致。 八、风、水管不得缠绕、打结,并不得受各种车辆辗压。不应用弯折风管的方法停止供气。 九、开钻时,应该先开风、后开水;停钻后,应该先关水,后关风;并应当保持水压低于风压,不得让水倒流入凿岩机气缸内部。 十、开孔时,应慢速运转,不得用手、脚去挡钎头。应待孔深达10~15mm 后再渐渐转入全速运转。退钎时,应慢速缓缓拔出,若岩粉较多,应强力吹孔。 十一、运转中,当遇卡钎或转速减慢时,应当立即减少轴向推力;当钎杆仍不转时,应当立即停机排除故障。 十二、使用手持式凿岩机垂直向下作业时,体重不得全部压在凿岩机上,应防止钎杆断裂伤人。凿岩机向上方作业时,应当保持作业方向并防止钎杆突然折断。并不得长时间全速空转。 十三、当钻孔深度达 2m 以上时,应该先采纳短钎杆钻孔,待钻到 1.0~1.3m 深度后,再换用长钎杆钻孔。 十四、在离地 3m 以上或边坡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在山坡上拖拉风管,当需要拖拉时,应该先通知坡下的作业人员快速撤离。 十五、在巷道或洞室等通风条件差的作业面,必须采纳湿式作业。在缺乏水源或不适合湿式作业的地方作业时,应实行防尘措施。 十六、在装完炸药的炮眼 5m 以内,严禁钻孔。 十七、夜间或洞室内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洞室施工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十八、作业后,应关闭水管阀门,卸掉水管,进行空运转,吹净机内残存水滴,再关闭风管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