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制度马龙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制度一、安全监察员必须具备的条件:1、责任心强,政策性强,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勇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2、安全监察员要有 5 年以上煤矿现场工作经验,并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经身体条件检查,确认能坚持常常下井工作
4、安全监察员必须经过上一级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安全监察员必须定期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补考,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种
三、安全监察员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章程、各采掘工作面作业章程,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能独立对井下任何一个工作地点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监察员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四、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监察员职责,行使安全监察员权利,主要监督检查各单位对三大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种规章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各施工队的工程质量
五、安全监察员必须每班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巡检,并认真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巡检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监察员巡检制度》
六、对在巡检过程当中,发现的各种三违现象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它处理意见
七、矿井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汇报生产调度室、安全调度室等有关科室和矿井领导,正确报告灾情和现场救援条件,并积极指挥抢救工作,对在事故抢救中不积极、不主动者立即调离本工种,并严厉处罚
八、煤矿各级领导拒不接受正确意见,坚持违规违章指挥,冒险生产或因工作打击报复,安全监察员有权越级上报
九、按时上下班,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将本班次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必须交接清楚,交接不清不得离开工作地点
十、安全科对安全监察员违犯管理者处罚如下:1、安全监察员培训期间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 50 元
2、安全监察员在巡检过程当中,对发现的问题不快速进行处理又不积极实行措施,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对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不快速进行处理又不及时汇报,立即调离本工种,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