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煤矿员工培训制度马龙煤矿员工培训制度一、必须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由培训部门保存。二、新工人培训制度。1、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员工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经主持人同意,无故不到者每人次罚款 50 元。4、培训时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违犯者一人次罚款 5 元。5、因故没能参加培训的员工,限期由主持人进行补课,否则不得上岗工作。6、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的安全制度、规定等。7、干部必须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灾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8、工人必须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了解有关的事故的发生预兆,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学习本工种的操作章程及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9、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四、特别工种培训制度。1、特别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考试合格之后取得操作资格证书。2、矿井每年对特别工种进行两次考试,考核内容由主管部门制定,每次培训或考核的内容一般不得重复,应随科技进步或矿山法规的更新而不断更新。3、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特别工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操作资格,不得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