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安全技术规程为了保障氧舱的安全使用,根据国家《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一、操舱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高度责任感,熟悉和掌握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及安全操作知识。 二、保持舱房清洁整齐,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杂物。 三、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室内不许穿带钉鞋。 四、严格履行例行保养及检查制度,清洁、检查、调整与排除一般性故障及缺陷;开舱前应当认真检查氧舱总体的完整性;各种装置是否完好;氧源及空气源的压力及残留量是否符合标准;仪表动作是否灵敏准确;各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确,绝缘线路是否完好,有无烧焦、脱落及接触不良,对讲装置是否通畅;舱门开闭是否灵活,报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同时作好检查记录。 五、开关氧气阀门时,动作应缓慢,避开磕碰。工具须固定专用,不允许随意另做他用。严禁工具、双手及衣服沾油污进行操作。使用后瓶内应留有 0 4Mpa的余气。 六、遵守操作章程:加减压及速度必须符合规定。 七、不得穿化纤衣物进舱,严禁带入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带入钢笔、手表、提包、热水袋、BP机和移动电话等。八、交代病人紧急联系之通报方法,并教会和指导做调压动作,防止中耳气压伤的发生。九、操舱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要随时监视掌握氧舱的运转情况,作好工作记录和运转时间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