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预防高处坠落应急专项方案1、工程建设概况:1.1、该工程为 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拟建于 中心大院内。1.2、由 规划设计讨论院,建筑面积 11730.49 平方米。该楼为地上十二层、地下一层的框剪结构,地下层层高 3.6m,一层层高 2.65m ,二--十二层层高 2.8m。1.3、建筑物长度为 48 米,宽度为 24 米,总高度为 34.85 米。2、外防护搭设要求2.1、本工程外脚手架采纳落地式扣件双排钢管脚手架,钢管规格为 Φ48×3.5,脚手板为竹脚手板,脚手架随工程进度搭设且保持比工作面高出 1.5m 以上。钢管外脚手架搭设以《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法律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为标准。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安全,高处作业施工符合等法律规范、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自治区建设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要点》、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2025]20 号文件《关于开展 2025 年桂林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重点专项整治的通知》及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2025]36 号文件《关于开展 2025 年桂林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重点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有关规定。3、具体要求3.1.架子操作工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上岗。3.2. 本项规定适用于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3.3. 项目经理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全权负责。应根据建筑工程具体特点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3.4. 项目部应该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 (1)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之前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2)高处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有癫痫、贫血、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病症的工人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原则上年龄超过 50 周岁的,不得安排高空作业。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并书面告知教会作业人员定正确的佩戴和使用方法。临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3.5.脚手架封闭。横向水平杆距离建筑物外边缘﹤100mm,在横向水平杆上层层铺设水平脚手板(宽度>250mm),脚手板距离建筑物外边缘﹤100mm,将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封闭起来,脚手板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