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关于开展庆祝建党百年 “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党委(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深化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广阔党员干部加快进展 XX 事业,为建设富饶、XXXXXX 做出更大的贡献。经讨论,决定在单位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举范围和数量 (一)范围:组织关系在 XXXX 的共产党员、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 (二)数量:1.评选 XX 优秀共产党员 1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5 名、先进基层党组织 5个;2.在 XX“两优一先”评定的基础上,综合推举 1 名优秀共产党员、1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 1 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参加省直机关“两优一先”评选。 二、评选条件 表彰对象应当仔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应当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作风优良、业绩突出,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近三年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有 1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当热爱党务工作,具有与党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立足自身岗位,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注重创新实践,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服务经济社会进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带头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律已严格、作风过硬、清正廉洁。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 2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当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政治功能,增强组织能力,深化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动“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仔细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