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成都市武侯区“3.6”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县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安排,从 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6 月 25 日,在石溪镇范围内深化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一、工作目标 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组织领导,突出检查实效,特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及排查重点 一是社会单位场所。重点查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制定有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统一建筑物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签订设施维保协议并及时进行维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电器、燃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等。 二是居住类综合楼(有人员常住,且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的民用建筑)。重点查看建筑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手续,是否擅自改变建筑、场所的生产、经营、使用性质,是否存在违规搭建;室内消火栓等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安全疏散通道、出口设置是否堵塞、锁闭,消防车道是否通畅,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障碍物;是否分别明确专人、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是否制定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是否违规使用、存放或销售易燃易爆物品。内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间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现象,非居住区域是否违规住人、设置库房;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墙是否设置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专用窗口,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配备灭火救援器材。 四、整治措施 (一)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