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防教育工作汇报**市国防教育工作汇报文章作者李牮宏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11月9日1349**市教育局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配备*教员,对学生实行*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国防教育的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规范国防教育,提高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继续搞好军训工作并使之制度化
已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防教育法;(七)礼貌学生必须有礼貌,进教员办公室、宿舍应先报告;在公共场所见到教师要行礼并问好
三、抓国防教育活动(一)祭扫革命烈士、民族英雄陵墓活动选择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兴宁革命烈士塔、民族英雄陵墓,在清明节或烈士诞辰、逝世纪念日,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参加祭扫活动,扫墓前要介绍英烈生平事迹,对学生进行教育
(二)歌咏活动及鼓号(军乐)队要求学生会唱《国歌》、《*进行曲》、《歌唱祖国》等歌曲,鼓号(军乐)队应能演奏这些歌曲
(三)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对有条件的学校建立了红十字青少年组织,本着“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宗旨开展活动,学习战场救护知识,进行革命人道主义教育
(四)组织参加全民国防教育读书活动为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2004-2005学年度发动了各学校参加以《国防教育法》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国防征文比赛等系列活动
经组委会评定,44人分获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35篇论文分获征文比赛一、二、三等奖,15人荣获优胜读者奖
整个活动形式多样、规模较大,进一步普及了国防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五)开展“全民国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