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综合考评制度一、考核目的根据研发人员中期或长期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研发人员的专业技能、科研能力等,对研发人员进行考核及排名,实行优秀奖励,末位处罚的管理原则
目的是为了提高团队建设,激励团队进展,保证研发团队的质量、价值、活力、长期稳定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研发部经理、项目经理、研发工程师等
三、职责XX 研发管理中心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四、内容1、 考核周期和时间以季度为考核周期
考核时间为本季度过后次月的 10 日前
2、 考核方式采纳评分制,满分 100 分;研发各部经理由所属公司首席运营官、首席科学官或研发总监、XX 研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进行评分,最后成绩取平均分;项目经理和研发工程师由研发总监、研发部经理、规划部经理进行评分,最后成绩取平均分
3、 考核内容及标准 集团所有子公司的考核内容均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考核,权重为 20%,分数共 20 分
第二部分为“工作情况”考核,权重为 50%,分数共 50 分
第三部分为“能力提升”,权重为 30%,分数共30 分
第一部分:各公司、各岗位基本情况考核标准相同
指标大类(权重)指标种类(权重)标准(每项最高评分为 100 分,每项得分为评分乘以权重)基本情况(20%)1重大工作失误此项为否决项,未有重大失误时不占权重,员工如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整个考核得分记为 0 分
重大工作失误:1
因个人工作决策失误,对公司造成 1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2
造成技术资料或公司机密遗失或泄密
2绩效成绩平均分(5%)季度内三个月绩效的平均分作为该项最终评分3考勤(5%)季度出勤全勤,100 分,每缺勤一天(事假)扣 5 分4工作态度(10%)善于发现工作中不易被发现、容易忽略或深层次的隐形问题,辨明问题的内在关系,并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对于突发事件有很好的应变能力,发现关键问题所在,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