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道路和街容环境提升整治标准目录1总则 12基本原则 13适用对象 13.1 市政设施 13.2 建筑立面 13.3 街道绿化 13.4 城市家具 23.5 城市照明 24整治目标 24.1 分级目标 24.2 分类目标 25 整治标准 2附表:3附录一:编制依据 11附录二:道路整治技术要求 1211总则为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营造“大气开放、精致和谐”特质的城市环境,提升杭州城市形象和环境品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在《杭州市环境提升与交通保障实施导则(通则)》指导下,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及杭州市有关政策文件,有利于在操作层面对市政设施、建筑立面、街道绿化、城市家具、城市照明等各类要素进行提升整治,特制定本标准。2基本原则(1)依据规划,科学编制;(2)以人为本,简约节约;(3)综合完善,提升功能;(4)体现特色,展示文化;(5)技术引领,注重创新。3适用对象列入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范围内的城市市政设施、建筑立面、城市家具以及城市照明设施等。3.1 市政设施市政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及道路设施(包括雨水篦子、交通标线、井盖等),高架路、立交桥和随路桥梁,隧通道,人行天桥和过街地道等。3.2 建筑立面建筑立面包括:建筑外立面及设施,各类广告,店铺招牌,建筑屋顶,沿街绿化等。3.3 街道绿化2街道绿化包括:道路(河道)绿化、垂直绿化、屋顶绿化、临时花卉等。3.4 城市家具城市家具包括:人行道公共设施,交通、导向、提示标识,监控探头,隔离路障,强弱电箱体,公交候车亭,书报亭,公共自行车亭,架空线及环卫设施等。3.5 城市照明城市照明设施包括:景观照明、广告灯光及道路路灯等。4整治目标4.1 分级目标(1)一类项目:规整、正气、品质,彰显开放大气国际范;(2)二类项目:美丽、温馨、浪漫,突出含蓄好客中国风;(3)三类项目:简约、干净、舒适,展现精致和谐杭州味。4.2 分类目标(1)市政方面:路面平整、行车平稳、排水顺畅。(2)景观方面:建筑立面整洁、城市家具简约、空间美观舒适。(3)亮化方面:路灯照明达标、景观照明完好、夜景靓丽震撼。(4)洁化方面:地面清洁、公厕无味。(5)序化方面:环境整洁,规范有序。5 整治标准三类区域标准为整治的起点,重在视觉“去杂”;二类区域的整治标准是在三类标准上的提升,重在“绿化”装点;一类区域的整治标准是在二类标准上的提升,重在环境“提品”。3具体整治标准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