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商户拓展合作协议书甲方:嘉联支付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如乙方为个人,签约时,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号码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商户拓展进行合作
具体协议如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收单商户拓展行为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和收单商户拓展事宜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代办收单商户拓展业务,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二、合作范围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的地域范围及商户类型:地域范围:乙方签约商户终端需绑定甲方合作银行结算银行卡甲方合作银行:第五条合作的业务范围:收单商户拓展
第六条甲方如需委托乙方收单商户拓展以外的相关业务,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乙方在业务开展中须遵守的基本规则:(一)乙方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接受甲方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始从事合作业务
(二)乙方在开展收单商户拓展业务时,严格遵守人行等监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指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作夸大、虚假、误导性宣传,不隐瞒事实,如实向目标商户介绍相关信息,不得代特约商户在收单协议上签名
不得从事损害特约商户利益的行为
(三)乙方在向潜在客户介绍业务时,应就协议条款中涉及的收费项目及条件等做明确说明,并严格按照《嘉联支付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中约定项目及金额收取相关费用;(四)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特约商户协议、附件、补充协议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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