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施工场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动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施工场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法律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责任事故、遏制意外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努力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动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活动从 2024 年开始,2024 年结束,为期两年。凡列入国家和我市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三、实施内容和步骤(一)内容平安施工场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法律规范,重点围绕以下 6 个方面开展。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二)实施步骤二〇一〇年为创建示范年1、二〇一〇年四月至六月 创建示范阶段各建设单位应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印发本项目平安施工场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各自的平安施工场地达标标准。并将平安施工场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各建设单位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树示范工程和示范施工场地,示范工程和示范施工场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每个高速项目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各区县局(处)和直属处的普通公路和乡村路项目各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普通公路由公路处协调实施,乡村公路由乡路办协调实施)。各建设单位应在 2024 年 5 月底前将示范工程和示范施工场地名单和平安施工场地达标标准报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我局将对申报的项目和施工合同段进行检查、考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