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学的隶属及对太学的管辖“太学”这一称谓,西汉武帝时董仲舒在贤良对策中说:“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源也。”东汉光武帝时朱浮上书请广选博士亦云:“夫太学者,礼仪之宫,教化之所由兴也”。东汉末著名学者蔡邕更明确指出:“太学以为博士弟子授业之所”。说明太学的兴衰直接关系到国家教化的成败。“太学”的内含和外延是古已有之的“大学”这一称谓无法比拟的。段王载注《说文》太学条云:“后世凡言大而以为形容未尽则作太”。所以“太学”称谓本身即是对以往教育的革新。太学隶属太常管辖,“太常”为九卿之一,取“欲令国家盛太常存”之意,太学隶属太常更有其实际意义。在管理上,太常持重的是选拔总领纲纪的祭酒(校长)和学识渊深的博士(教师)。东汉规定:“祭酒”必须是“有聪明威重者”,其条件高于博士,或说是博士领袖。东汉设博士与西汉不同。西汉博士但以名流为之,无选试之法。东汉博士须选试而后用,很强调博士的师表风范。即“既欲其为人师范,则不容不先试其能否。”所以东汉规定,太常卿每选任博士都要经过一定测试,并要上奏其能否。极为强调“德行高妙,志节清白,经明行修”的选任标准。由此可知,博士官的选任最后要由皇上审定。而且选任时要有官员保举。其举状要写明被举人的品行、礼法、学识、身体状况及家族属行为是否合乎礼度等。并且规定选任博士年龄限制在五十以上。在这点上既区别于西汉的以名流充任,又区别于春秋之前以退休官员充任师资的老化教育。西晋对选任博士规定:“博士皆取履行清通,明典义者,若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而且在太常增设博士协律校尉员,太学博士、祭酒即隶于其下,制度更为严格。博士的任务主要为掌教弟子,当国有疑事时亦要掌承问对。博士为在职现任官员,俸秩比六百石,博士有固定员额,西汉和东汉初俱设博士十四人。按五经家法不同其十四博士为施、孟、梁丘、京氏《易》;欧阳、大小夏侯氏《尚书》;齐、鲁、韩氏《诗》;大小戴《礼》;严、颜氏《春秋》。加博士祭酒共十五人。在教学上,规定博士要以家法上课,每经按不同家法各有专任博士一名。据史载,发展到东汉,以上要求又小有灵活。如光武帝时曾增设《左氏》学博士四人,后因受到公卿反对,不久废除。此外,东汉还设有庆氏《礼》和伏氏《尚书》博士。授课虽讲求家法,然亦有兼说者。如光武帝时张玄,本为《颜氏》博士,他授课时又兼说严氏、(宣)冥氏《春秋》,为此,诸生上言认为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