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论文摘要劳动改造作为我国对罪犯进行改造的一种手段,在对罪犯的改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革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也发生了变化
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功能被逐渐异化,其作为罪犯改造手段的作用被削弱
在新形势下,有必要对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进行不断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劳动改造,罪犯,价值劳动改造罪犯是我国监狱执行刑罚的三大手段之一
五十多年的监狱工作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劳动改造对实现促进罪犯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罚目的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组织罪犯劳动生产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所发挥的价值令世人瞩目
然而,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受生产模式的制约,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劳动改造罪犯的功能被逐渐异化,其作为罪犯改造手段的作用被削弱,已经直接影响着刑罚正确的执行
复归劳动改造罪犯的本义,纠正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的价值取向偏离,重塑劳动改造功能,实现劳动改造的真正价值,并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是我们在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进程中急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本文就劳动改造在改造罪犯中应该体现的价值及目前出现的问题,结合笔者十余年监狱工作切身体会浅淡几点认识
一、劳动改造罪犯在改造罪犯中应该具有的价值把劳动作为对罪犯进行改造的一种手段,是世界许多国家通常的做法
许多国家的法律以及联合国的文件都对组织囚犯从事生活劳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中国组织罪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生产劳动,是中国对罪犯实惩办与改造相结合原则的重要内容
我国《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中国改造罪犯的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是卓有成效的
(一)劳动改造的功能劳动改造的功能,是监狱在组织罪犯劳动改造、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过程中,劳动改造作为行刑手段所发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