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在局党组的重视下,市局成立了课题调研组,对全市乡镇普法工作进行调查现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今后乡镇普法工作如何开展、如何才能抓出成效谈一些浅见:一、存在的问题1、责任主体错位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中国建设为法治国家
在中国没有全民的法治理念,就没有中国社会的法治化
而全民法治理念形成,最主要是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作为普法工作又是全民学法的重要手段
应是全党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就列入常规工作来抓
根据十八大的精神及上级文件的要求,普法工作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环节
这项工作应是全党和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应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常规工作内容,由政府主抓,部门参加
在我市绝大多数镇党委、政府对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还搞错位
实际上搞成了部门主抓,政府参加
2、位置摆不正不少领导和基层干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进展经济等硬件建设上,更由于市、乡镇两级对这些“中心工作”督促紧、考核严,村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这些“中心工作”,普法工作在他们眼里,是可抓可不抓的事
崇尚“时间就是金钱”之类的有用主义观念,觉得参加普法工作费时、费劲而又难见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其主动性不高,根本没有将普法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和位置
3、乡镇普法力量薄弱目前乡镇的普法工作主要靠乡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虽然全市各乡都设有司法所,但每个司法所最多的二人,绝大多数司法所只有一人,由于司法所承担了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众多事务,同时还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所以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4、普法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单调乡镇普法大多数时候还是实行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
有时候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
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很多农民未必能看得懂
根本达不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