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租赁合同汇编 7 篇二手房租赁合同 篇 1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居间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所签订的关于之房产买卖事宜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作如下补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房款为¥(大写:),现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大写:),剩余房款¥(大写:)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甲方办理房屋过户(过户日期为:)之日起 5 日内支付给甲方。 2、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根据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根据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15 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总房款0.5%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15 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款的 35%。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乙方,已付款不足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支付。 3、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之前双方所签协议有所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售方(甲方)签章: 买受方(乙方)签章: 居间方(丙方): 年月日二手房租赁合同 篇 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 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 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 元。该房屋总租金为 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 计罚。若 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金,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假如甲方转让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