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食品、造纸、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260号)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各企业将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任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内部各级人员职责分工及定岗定员情况,以正式文件下发企业各岗位,并连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讯录报镇(街道)安监站汇总后报区安监局工商贸科。附件:1、《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260号)(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厂)、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及其他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层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要依据国家、省、市、区、镇(街道)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装置设施、从业人员等情况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及时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及确认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因素辨识和危险源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与演练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交接班管理制度、外包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共担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安全工资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各企业要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以正式文件下发各岗位实施。要切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落实台账。3、制定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企业要根据工艺条件、设备设施、工作环境等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技术人员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至少包括:开(停)车操作规程、各设备(岗位)操作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危险作业(包括:临时用电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检维修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操作规程。各企业要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以正式文件下发、张贴到各岗位,切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各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淄博市(中小)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各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聘用安全标准化创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为基础,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理念,与企业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安全标准化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已达标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