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服务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采纳合同书形式订立仓库租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仓库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的仓库租赁于乙方使用
本仓库实行包租代管的方式,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存储在仓库的货物,并保证货物安全,不受一切人力可抗因素的侵害
乙方只对仓库做存储装卸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与费用的相关事宜 1.期限 租赁期限为 1 年,即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装卸费 装卸费: _元/立方,免租期 5 天,超过 5 天按_元/立方收取超期仓租,装卸费在乙方承租时间内保持不便,在每月的 15 日前缴纳上月的装卸费,如有逾期甲方有权向乙方加受 3%租金的违期费用
第三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
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仓库,并将其按时返还甲方
第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山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六条 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仓库仅做储藏仓库,不作其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