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公场所证明书推举 房屋所有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面积 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 以上栏目由申办人如实填写 小区物业管理 部门审查意见: 兹证明上述房屋已取得合法使用权,该房屋所在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鉴于该房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不影响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同意该房屋作为 **公司 办公场所使用,期限至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盖章) 说明:此证明仅限于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住宅在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条件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疏导发照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深府〔2024〕121 号,以下简称《决定》,附件 1)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清无疏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府办〔2024〕235 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 2)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清无”疏导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凡 是 未 能 提 交 房 产 证 或 《 决 定 》 第 二 条 第 ( 四 ) 款 第1、2、3、6、7 项场地证明文件,属于《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 4、5、8 项情形的,应出具加盖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公章,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临时使用证明文件(附件3),企业办公场所证明书,证明书《企业办公场所证明书》。 (一)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出具的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应当内容法律规范,格式统一,明确记载下列内容: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房屋名称、房屋位置、房屋用途和临时场所证明使用期限等; 2、临时场所证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3、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的,该临时场所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 4、告知当事人开业前须依法经过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 (二)场所所有人自行使用作经营场所的,凭有关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出租给他人使用作经营场所的,租赁双方凭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持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三)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对有关租赁合同的备案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