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地产通讯配套制度法律规范 保利地产通讯配套制度法律规范 1.作业目的 根据项目建设各阶段的进度控制节点制订工作计划,保证在项目交付使用之前,办全所有的申办和报批的手续,完成通信配套工程。但本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并不直接具备通信的功能,仅为客户在入住以后立即申请通信的终端开通提供设施上的便利条件。 2.主管岗位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 主办岗位设备工程师:具体经办本项作业。 3.作业描述 3.1 确定运营商及前期报装阶段 由公司通过招投标或战略合作等方式确定通信服务的运营商,我国现有主要运营商有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铁通。 确定项目通信运营商后,本主办岗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通讯条件征询。征询内容包括新建住宅周边有否道路管网条件和落实电话配套计划。需提供: 3.1.1 申请报告; 3.1.2 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批文; 3.1.3 地形图、总平面图; 如本主办岗位在该阶段尚未到岗,通讯征询由设备设计管理岗位经办。 3.2 施工图设计与施工阶段 本主办岗位负责向通讯配套部门申请审图及配套,需提供:总平面图、规划局综合管线图、弱电平面图、小区总户数。如有需要,须协调与电信公司关于电信机房、室外分接箱等位置的布局问题。 通讯配套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委托电话通信设计及电话网的配套设计,调度号线资源,落实施工计划,组织电话外线施工,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本主办岗位负责协调与现场其他工种施工进度的衔接,安排好作业面和生活仓储场地。 3.3 竣工验收 组织单项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电信配套部门出具新建住宅配套建设验收合格证明(电话)。然后由电话局创号、放号线。开发商在验收前必须提供公安局报批的小区路名及门牌号资料。 3.4 用户申请开通 客户入住后可向电信局办理初装手续,缴纳安装费用后一周内电信局负责开通。 3.5 通信配套受理运作程序(见下表) 通信配套受理运作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