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的准备1、劳务的选择与评定(1)劳务的选择项目经理部应从公司《合格劳务名册》中进行选择,录用《合格劳务名册》以外的劳务工,应对其进行评定
(2)劳务的评定劳务的评定应以劳务集体形式进行,评定合格的劳务集体以《项目部劳务清单》的形式登记造册
1)对劳务集体的评定内容应涵盖如下内容:①劳务集体中是否有未满18岁的劳务工;②是否均持有相应工种上岗操作证的有效证件;③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经验,工艺水平是否能够满足要求;④班组管理能力、配合协调能力是否满足要求;⑤识图能力、材料计算和鉴定能力是否满足要求;⑥是否有打架、酗酒等不良记录
2)对于特殊工种项目经理部应验证其上岗操作证
3)评定应在被评定人进场后十天内完成
(3)被录用人必须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相应工种的上岗操作证复印件;3)若项目所在地有特殊要求时,被录用人还应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应资料
(4)项目经理部负责劳务选择的人员应核实被录用人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如:复印件与原件对照)
(5)项目经理部录用劳务工应按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在“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对录用的人员在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视为录用人员主动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
2、考察(1)对劳务集体(专业班组)的考察应结合工程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对全过程进行考察
(2)劳务集体(专业班组)的考察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和专业施工员共同负责
发现被考察的专业班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应为“不合格”:1)不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有违法犯罪行为;2)拒不执行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3)实物工程质量达不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