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皇粮国税”,看得见的硕果
当知青时,我种过小麦,摘过棉花,插过稻秧,也在烂泥潭里挖过莲菜,队里还派我出去给上面交过公棉
而“交公棉”就是当时以实物形式缴纳的一部分农业税
1978 年,注定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年份
这一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党的工作重点转移
安徽凤阳小岗村的 18 位农民在大包干契约书上摁下了自己的手印,这个举动,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大幕
在往后的 30 年里,中央先后出台了 10 个关于农村工作的“1 号文件”,先后在农村进行了三步重要改革:第一步改革 1980 年正式开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第二步改革是 1985 年起以农村税费为核心的农村分配关系改革;第三步改革则是 2006 年以来,正在进行的农村综合改革
改革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入手,废除人民公社体制,突破计划经济模式,初步构筑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经济体制框架,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体现了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这个农村改革的根本目的
其中,连接第二步和第三步的全面取消农业税改革,可以说是农村改革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农业税条例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废止
消息传开,广大农民欢欣鼓舞、奔走相告
这意味着 9 亿中国农民从 2006 年第一天开始,彻底告别延续了 2600 年的“皇粮国税”,意味着我国经济结构升级过程中,农业的比重逐步降低,也意味着我国已具备了取消农业税而不至于影响国家全局发展的经济能力
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标志性事件,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只有改革开放取得丰硕成果的今天,在国民经济整体进入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历史新阶段,这一古老的税种才能平稳地退出历史舞台
而在此前,交税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
原来,我国农业税以实物上缴形式完成,比如“交公粮”、“交公棉”等,改革开放后,农业税逐渐过渡到以现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