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贪官为己创作了一个“温和腐败”的新概念 据《检察日报》报道: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因受贿索贿 400 多万元、贪污 50 多万元,6 月 29 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650 万元
不过,他公开声称自己是“温和腐败”,与“暴力腐败”大有不同
尽管不少落马贪官用“个性化”表白博得同情、减轻处罚,但赵仕永“温和腐败”概念的提出,还是有一定认识意义和反思价值的
“温和腐败”既然能被想出来,自然有其一定的社会现实基础和个人实践基础
声称自己属于“温和腐败”,的确也道出了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现在别人都这样,我为什么不这样呢
这也正常呀”
别人都这样,或许扩大了事实;但若说如今一些人“都这样”,恐怕不过分
正是鉴于“别人都这样”,赵仕永才试图把自己的权力腐败行为往“正常”范围上靠
至于“直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则纯属胡说,作为一名县委书记,难道连这个是非界限、法律界线都分不清
不过从中也能得到一条启示法律上的各种界定、道德上的善恶美丑,与社会现实的确存在“两张皮”现象
无论是把权力腐败看成“正常”,还是近期出现的公职人员强奸或嫖宿幼女事件,都是“两张皮”的具体表现
相对于“暴力腐败”,“温和腐败”者似乎不难找到“五十步笑百步”的理由,但赵仕永把自己的腐败说成是“做好事”则荒谬透顶
开脱罪责的意图暂且不论,发自内心的“权力迷失”是存在的
官员手中所握有的权力属于什么性质
不能借此谋私很容易理解,但行政权力属于一种典型的公共资源,倒未必是每个官员都清楚
赵仕永所谓的为麻栗坡“办好事”,与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原理显然扯不上一点关系,因为由行政权力支配的财政资源、政策资源等等,永远是短缺的,只有坚持党性和公平,才可能得以最佳配置
权力者不能以“做好事”的方式照顾了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