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毁掉的是谁的形象 一名 19 岁高中生因为涉嫌谋害同学,被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公安局关押后,遍体鳞伤地死在公安局
死者的同学声称,在被警察调查时,他也受到刑讯逼供
此事已被当地检察机关关注,相信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败类一定会得到严厉的惩罚
死者是否是杀害同学的凶手,通过依法认真的调查,一定会有准确的结论
如果不是,还要给人家恢复名誉
但是,对嫌疑人刑讯逼供,手段残忍,却是法律绝对不能允许的
此案暴露出来的严重问题,必须引起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
刑讯逼供,一直是某些地方执法犯法的痼疾
从法律上说,国家对刑讯逼供是严令禁止的
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或证据,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法官也不会采信
从人权上说,刑讯逼供是对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是公然践踏国家的人权精神,也是给党和政府的脸上抹黑
从实际效果上说,刑讯逼供往往制造冤假错案,难以获取案件真相
刑讯逼供是封建时代的产物
一个社会缺乏理性,一个朝代缺乏人道,会放纵暴行,容忍暴力
翻开历史,刑讯逼供给中国的司法制度带来多大的破坏,给文明社会造成多大的伤害,给社会进步和发展带来多少障碍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早已明确禁止对嫌疑人刑讯逼供,非人道的处置手段,严重侵犯人权利的行为,逐步退出公安司法领域,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成为法制领域的主流
但是,正像五个指头不会一般长一样,执法人员素质的不同、人权观念的强弱、责任意识的高低,导致了各地执法水平的参差不齐
有些执法者本来就不懂法,执法犯法成为他们的家常便饭;有的是明知故犯,其内在的兽性借机得以发泄;有的是存心与法制和文明过不去,通过他们的残暴行为,破坏政府与人民的血肉联系
为什么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刑讯逼供屡禁不止
主要原因可能有两个
其一,执法人员的准入口把关不严
没有一定素质的执法人员混进执法机关后,往往胆大妄为、无所顾忌,会随时随地破坏社会主义法制
其二,缺乏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