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世代相传、反映群众生产生活状态和思维方式的民族民间文化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根据上述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a
口头传统和表述;b
表演艺术;c
社会风俗、礼仪、节庆;d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e
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我国有着曾经灿烂多彩的文化发展历史,五千年漫长时间的文化传承给我们留下的是丰富厚重、种类繁多、各具地方或民族特色的非文化物质遗产——口技、说书、京剧、庙会„„数也数不清
这些遗产蕴涵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保护文化多样性、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进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由于我国自近代以来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已距离我们越来越远,而且被掩盖于众多商业的、流行的文化之下,使我们感觉到陌生而且模糊
作为未来文化继承者的现代青少年却在追逐着社会上的所谓流行文化,却对我们自古流传下来的文化遗产不屑一顾,造成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由于没有传承者而消失与历史长河之中;再加上外来文化的入侵,使得这样的局面更加严重
总的来说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现代社会的文化生态的改变造成人们对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重视(实际上即使是传统物质文化遗产也不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