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考察报告 一、江苏、山东两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江苏、山东两省是我国较早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省份,经济社会进展快,城乡一体化水平高。近年来,两省积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进展的新形势,积极探究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造了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许多新奇经验。主要做法概括起来有:(一)结合实际,积极探究创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两省 5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深化村民自治,加快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进展,促进农村经济进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平台,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着眼于改革创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从当地实际出发,科学设置农村社区,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根据“一村一社区”、“几村一社区”的模式,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在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建设上,各有制造,各具特色。一是注重发挥民间组织力量。南京市实行“一村一社区”模式,以建制村确定社区范围,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村民委员会,每个社区设立社区公共服务站,为正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承接政府延伸的公共服务,工作人员实行招聘制,接受社区党组织、社区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监督。同时,大力培育进展社区各类民间组织,广泛开展各项社区服务。二是依靠乡镇行政推力。山东省诸城市以乡镇撤并前的原乡镇或中心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社区,实行“几村一社区”的大社区制。根据邻村共建共享、优化空间布局、便于服务的原则,合理确定社区中心村和服务范围,把服务半径控制在 2—3 公里,涵盖3—5 建制村、1000 户—3000 户。在中心村普遍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站),在村设立服务代办点,社区服务中心(站)人员主要是乡镇下派干部和原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三是发挥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作用。山东省胶州市以单一建制村为基础建立一个社区,依托村“两委”,设立社区服务站,开展社区服务工作。诸城市的做法有利于资源整合,防止资源浪费,但易于造成村级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权力弱化和“空心”化,胶州市的做法发挥了“两委”作用,但容易出现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南京市的做法较好的解决了社区建设过程中坚持民主自治的方向问题,但是在经济欠发达、社会发育不良的地方,推行难度较大。(二)健全机制,不断增强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两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稳步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自开展农村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