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租房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姓名或名称: 注册地:中国北京 注册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承租方(下称“乙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注册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XX 年 月 日订立位于北京 大厦 座 房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一、租赁房产 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 大厦 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该房屋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房屋平面图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乙方根据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期 个月,自 XX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个月的免租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
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乙方租赁该房屋须同时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电费: 管理费: 电话费: 车位租费: 卫星天线费: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 的价格向甲方承租该房产(此租金不包含家具、电器、通信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该房产每月租金为 元,即(大写) 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预付,乙方须在每 到期前 5 日内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币种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正式收据
有关银行汇款的有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 账 号: 户 名: 四、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开具 元人民币转帐支票,做为租赁押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财务部
甲方在收到此款项后,向乙方提供可做为入帐的发票
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